如果翻译(本文特指实用文体中译英)只是拿一些除了自己什么人都看不懂的东西去糊弄那些除了中文什么文都看不懂的人的话,当然可以恣意任性、自“译”其是;但若真把翻译当作一门严谨的科学,就必须遵守翻译的基本准则,不可自以为是乱翻一气。
哪些翻译不能“翻”只能查呢?
一、专有名词
既然是“专有”的,便必须专名专用,一一对应。我们在翻译中常遇到的专有名词有:
1、单位名称
译例1:国家知识产权局
错译: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Bureau
正译: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简称:SIPO)
把“局”译成Bureau,这就是最典型的按“字”直“翻”的例子,殊不知,国家知识产权局早有通行于世界的官方定译。如果按照错译推出去,外国人还以为是中国一个什么新设的机构呢!
理论上讲,所有的单位名称都应该专名专译,这样才不致产生混乱,但实际上,由于我国国际化程度仍处于基础阶段,拥有约定俗成的英文定译的单位还是少数。这些单位包括:
(1)国务院和中央各部委及直属机构,由于对外交往的需要,早就形成了一套名称体系。
(2)在民政部注册的各社团机构,好象大多数社团机构的组织章程中都包括有“英文名称”一条,这就迫使其从成立那日起便产生了一个英文定译。
(3)大多数学术科研机构,也许是文化素质相对较高和对外交流较多的原因吧。
(4)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随着中国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单位意识到把自己用英文包装起来向全世界推销的重要性,其中包括起一个好听的固定的英文名。
(5)其它涉外的或国际化意识较强的单位
毋庸置疑,如在翻译时涉及到这些有固定英文名的单位,必须老老实实地去查出这个英文名,一字不漏一词不改地copy过来,而不可自作主张,给它翻译一下,如:
原文:浙江双鸽华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正译:Zhejiang Double-dove VITALCARE Medical Device Co.,Ltd.
误译:Zhejiang Double-dove Huakai Medical Device Co.,Ltd.
2、地名
我国的地名译名体系由于一直存在着是全拉丁化(即将整个地名全部用汉语拼音来表达)还是采用英译名(即专名部分用拼音,通名部分用英译)的争论,所以难以避免地一直混乱下来,民政部门坚持地名拼音化,而且把它抬高到维护民族尊严的高度,所以至今,中国各地能看到英文路标极少,即使有也是错误百出,因为是偷偷摸摸的,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面对这种情势,我们搞翻译的想统一也难,只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但是,作为一个富有敬业精神的翻译,我认为在翻译一个地名前,最好还是到GOOGLE中查查,有没有官方定译。如没有,再看看有没有最普遍的译法,尽量采用多数人使用的译法。我有一次翻译到“金茂大厦”,这幢中国第一高楼在网上流行的译法有Jinmao Building, Jinmao Mansion, Jinmao Tower 等三种,用哪一种呢?我后来找到了中国金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作为金茂大厦的业主,在这个网站中出现的金茂大厦英译名当然就是官方定译了,所以我按这个原则选择了Jinmao Tower。
3.人名
人名的翻译相对简单些,我们对国人的译名现在通行的方法是采用汉语拼音。只要他本人没有自备英文名,或者就是有英文名(像时下很多白领,或者像笔者之类的)但其英文名在国外流传不广的,都不妨用拼音,但对于在国外英文名流传甚广的,像丁垒(William Ding), 张朝阳(Charles Zhang),以及历史名人、港台人物等,还是要查,否则可能无法对号入座。对我们周边国家采用汉字作为姓名的,如日本、韩国、越南等的人名,更是非查不可,否则一定会驴唇不对马嘴,如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英译是:Junichiro Koizumi;金正日,英译是:Kim Jong 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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