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
Communique of 7th plenum of 17th CPC Central Committee

 
Comment(s)打印 E-mail 新华网  201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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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2年11月1日至4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200人,候补中央委员165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党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定将这两份文件提请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习近平就党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讨论稿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着力加强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显著成绩,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召开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创造了良好条件。

全会总结了党的十七大以来5年的工作。一致认为,这5年是不平凡的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带领全党,紧紧依靠全国各族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全面推进了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民主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社会建设取得新进步,国防和军队建设开创新局面,港澳台工作进一步加强,外交工作取得新成就,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全会决定,增补范长龙、许其亮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王学军、王建平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2012年9月28日作出的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2012年5月28日作出的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的处分。

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深入讨论了新形势下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若干重大问题,为召开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作了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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